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王晓 魏培培 杜红宣) 只要你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只要法庭容量允许,东港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你就可以“随到随听”。东港区法院近日出台《旁听庭审管理规定》,为公众走进法庭、体验庭审、监督法院提供最大化便利。 “规定”中提到,凡在东港区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审理和定期宣判公告均会通过公告栏、院外LED大屏幕、门户网站等平台提前三日对外发布。 为广泛征集民意,东港区法院还在公民旁听必经通道设置“公民旁听案件意见箱”,悬挂“意见簿”,有效拓宽了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根据规定,因审判场所、安全保卫等客观因素需控制旁听人数的,由法院发放《旁听证》,旁听人员凭证入庭。旁听人员入庭前,应当服从法警安检,自觉交验公民身份证件,并按要求寄存个人物品;旁听人员进入法庭时,应当衣冠整洁,不得赤膊、赤脚、穿背心、穿拖鞋;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法庭纪律、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录音录像。 “出台本项制度,目的是对公民旁听庭审作进一步规范,达到审理一个案件,普及一次法律,接受一次监督,教育一片公民的效果。”东港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范洪军说,今年以来,该院“敞开大门”接待公民旁听庭审案件900余件,收集旁听意见180余份。 “这是我们首次以规范文件的形式,保障公民的旁听权。”东港法院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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