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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巡逻 “标配”四人两枪 |
两枪一般为一长一短,执勤期间民警必须枪不离身 | |
- 2014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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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民警领到手枪后需先验枪。
| | 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多有一个以上的巡逻组巡逻。
| | 民警持防暴枪巡逻。
| | 武装巡逻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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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枪之后,面对突发紧急情况,无论是市民还是我们都会增加一份安全感;反过来,配枪也意味着对我们的业务和职责有着更高的要求。”今年3月份公安部下发文件施行武装巡逻,淄博于4月15日正式启动了防暴处突武装巡逻。近日,记者走进一线巡逻特警队员,了解配枪后他们的工作的新变化。 民警配枪 三项素质须达标 文/本报记者 刘光斌 片/本报记者 王鸿哲 通讯员 孙巍 14辆武装车 24小时不间断巡逻 长枪配防暴枪或微型冲锋枪,短枪配手枪 自今年3月份公安部下发文件施行武装巡逻以来,全国多个城市相继为部分一线民警配枪,而淄博也于4月15日,以市局及各区县分局特警为主要力量,抽调部分巡警及其他民警,正式启动了防暴处突武装巡逻。目前,全市共有14辆武装巡逻车(其中有两辆武警巡逻车),平均每个时间段可有50余名巡逻队员执勤,重大敏感时间段,武装队员人数可达100名以上。 据了解,公安机关可直接调度的12辆武装巡逻车分布在各个区县,其中除市局武装巡逻队配置两辆、张店区配置两辆外,其他各区县各配置一辆武装巡逻车。各防暴处突巡逻小组也在各自辖区内划分了巡逻区。以张店区为例,共分为5个巡逻区,每个巡逻区内有25到30个巡逻点,其中包括火车站、汽车站等暴恐重点防范地段。防爆处突巡逻小组采用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在规定的巡逻路线上,每班8个小时,以四班三运转的方式,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巡逻。 武装巡逻从街面步巡而过,必定引来周围群众好奇的目光。而这种好奇更多的是聚焦在队员们精良的武器装备及武装巡逻时的震慑气势上。那么,淄博市武装巡逻的武器装备到底是怎样的呢? 据淄博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孙海明介绍,一个武装巡逻组一般以一辆巡逻车为单位,有4名队员。常规情况下两名队员配枪,枪械“一长一短”,长为防暴枪或微型冲锋枪,短为手枪。另外两名队员则手执钢叉和抓捕器,与配枪队员相互辅助。 虽然小组内每名队员的分工不同,但统一着装99式作战服,手铐、警棍、匕首等制式八件套一应俱全。记者粗略估计,全套装备披挂身上,足有十几斤重,而武装巡逻小组队员每天需要随身携带8个小时,其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每个作战小组都有自己的专车 当然,武装巡逻小组的配备并不仅限于此。每个作战小组都有自己的专车——突出信息化作战功能的多功能巡逻车。车上标准配置为:3G图传设备、GPS定位系统、350兆无线对讲器等高精尖设备。 在实际作战中,110指挥中心可通过车载GPS定位系统掌握每辆巡逻车的位置,其位置图像可在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清晰显现;3G图传设备的固定摄像头则能将事件现场影像第一时间传输至指挥中心,指挥大厅通过大屏幕即可对现场情形作出分析;而350兆无线对讲器则可实现指挥中心与作战小组的实时联系,确保事件现场的调度与指挥。 此外,为适应现场作战的多种需要,多功能巡逻车上还配备防暴盾牌、灭火毯、灭火器、救援绳索、防刺服等多种制式装备。 启动武装巡逻之后,如何防止民警配枪使用不当成为关注焦点。 “枪支的使用与管理,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中都有相关规定,而这些也是我们对参与武装巡逻的民警的培训内容之一。”巡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王立华介绍说,参与武装巡逻的警务人员必须首先执有“警察证”,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具备合格的政治、体能、心理素质;其次须经过持枪资格考核,不仅通晓相关器械使用规定,而且还要具备达标的枪械射击能力,并被授予《持枪证》后方可配枪。 在具体的执勤任务中,《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也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责任,其中如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不得携带枪支饮酒等。而民警倘若违反规定使用枪支,则会被取消配枪资格,《持枪证》也会被收回。此外,为保证枪支不丢失,淄博市公安局还要求民警必须按时领取与交还枪械。而执勤期间,民警更须随身携带配枪,不得单独行动,而如上厕所时也必须有不低于一人陪同。 应急突发情况,多警种联动作战 分散在各区县街面上的武装力量只是武装巡逻日常化的一面,而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制定的应急处突机制,多种力量联动的作战机制将立即启动。 此前,市公安局曾向媒体公布过5月21日晚23点整防暴处突演练的部分内容,从中可知,淄博市公安局在接到110报警后,针对正在发生的“淄博市博物馆广场出现歹徒刀斧伤人”事件,立即启动了应急处突机制。市局指挥中心通过电子地图确定距离案发现场最近的两辆武装巡逻车,直接点对点向其下达处警指令;同时,市武警支队武装处突力量,张店分局路面巡警力量、辖区派出所民警及交警支队也同步接到处警指令。处警车抵达现场后,武装巡逻民警分别持手枪、防暴枪、钢叉、警棍、盾牌对歹徒进行合围。而接到指令的特警、巡警、武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则负责对现场进行封锁控制、疏散群众。 “各力量之间的联动分为三个层面,首先是指挥中心的接警与调度,其次是利用事发现场附近的固定摄像头,对其进行视频巡逻,再者就是利用街面各警种、各部门的力量之间的相互配合。”巡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意强介绍说。 枪响之后 须进行评估 武装巡逻小组的民警在武装巡逻车里待命。 巡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石峰介绍,自今年4月份启动武装巡逻以来,淄博尚未出现一例民警开枪的案例。那么一旦枪响之后,公安部门会怎么进一步处理呢?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当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而公安机关也应在勘验、调查后,立即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倘若人民警察有违法使用枪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规巡逻配枪可对犯罪分子、暴恐分子起到震慑作用,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整体治安状况的控制能力,也相应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巡警支队支队长孙海明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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