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
机关企事业人员宴请不超6桌
2014年06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秦超) 15日,禹城市纪委发布《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的通知》,严禁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迎娶车辆不准超过6辆,党政机关企事业人员宴请桌数不准超过6桌,村“两委”成员宴请桌数不准超过10桌。
《通知》针对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提出“十不准”,迎娶车辆不准超过6辆,党政机关企事业人员宴请桌数不准超过6桌,村“两委”成员宴请桌数不准超过10桌;不准向亲属之外的人员发送请柬或打电话通知;不准使用公务车辆;不准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农村“两委”干部不准接受事主事前事后宴请,不准借操办婚丧事宜之机大吃大喝;丧事操办要一切从简,一律取消事前事后宴请村“两委”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办事人员吃席饮酒的陋习,改以茶果招待议事;简化各种祭奠仪式,倡导厚养薄葬,不准使用棺木安葬,不准雇请吹奏乐队;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或物品;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不得利用职权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承办有关事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操办婚庆事宜,必须提前10天报告。操办丧事必须及时报告(可以事后一个月内报告)。在书面申报时,必须说明办理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模及参加人员。对隐瞒不报大操大办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禹城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受理举报、现场督查、明查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在婚丧事宜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为7365003、7361668。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