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万余初中生顺利结束“学考”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展开
2014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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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下午17时15分,县第一实验学校考点,最后一门考完,一名中考生兴奋地跑出考场。 本报记者 王文彬 摄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王文彬 通讯员 赵勇) 13日17时15分,随着一声清脆的铃声,历时三天的惠民县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圆满结束。
  “孩子考试结束后,回家先让孩子好好休息下,给他做顿好吃的犒劳下孩子。只要孩子能发挥好自己应有的水平就行了,没必要给孩子太大的压力。”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在县第一实验学校考点,来接孩子的家长并不多,几个家长们聚在一起有说有笑,表现得很轻松。
  惠民县考区分为第一实验学校、孙武街道办中学、胡集镇一中、姜楼镇中学四个考场,共计10016名学生参加了此次考试,其中初三年级考生(中考)4274人,初二年级考生(会考)5742人。
  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按学业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得分折合计算总成绩,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成绩(同下)100%计入总成绩,理科综合按150分(物理65%、化学45%、生物40%)、文科综合按150分(思想品德60%、历史55%、地理35%)、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物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总成绩。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考多取、一生多选”的政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报名,一次考试,分类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县教育局和招生学校按市批复的招生计划具体安排进行。
  为加强对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和公正公平,惠民县教育局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惠民县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中要求高度重视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行考试工作“一把手”工程,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程序,坚决杜绝替考、考场混乱、集体违纪舞弊现象和安全事故发生,按省市有关规定及《滨州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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