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提至11691元
2014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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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5日讯(通讯员 周晓庆 记者 王泽云) 为营造双拥军优属浓烈氛围,调动更多优秀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博兴县2014年大幅度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普通义务兵达到每人每年11691元,高原条件兵和进藏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每人每年23382元。
  今年的征兵工作即将开始,博兴县按照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在西藏等高原地区服役的在其他义务兵优待金基础上增加2倍的规定,今年该县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1691元,高原条件兵提高到23382元,分别比去年增加1445元和2890元,为近几年提标幅度之最。据统计,此次提标惠及该县479名普通义务兵,共发放优待金和奖励金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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