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离婚率去年高达44%
6212对新人登记结婚,2738对夫妻劳燕分飞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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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9日讯(见习记者 王杰)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历下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该区的离婚率近五年来持续走高,2013年6212对新人登记结婚,而2738对夫妻劳燕分飞,离婚率高达44%。为此该区婚姻登记处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运行半年来,离婚率下降到35%。
  据了解,历下区的离婚率是以当年的离婚总人数除以结婚总人数来计算的,去年共有6212对新人登记结婚,而登记离婚的夫妻则达到2738对,离婚人数与结婚人数比达到44%。
  针对高离婚率所带来加重青少年犯罪等潜在危害,该区婚姻登记处在2014年初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该工作室是全市唯一一家由政府牵头专门为缓解高离婚率问题而设立的机构。
  “许多夫妻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便离婚。”历下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刘刚介绍,这类人群往往不应该离婚,都是一时冲动的决定。“如果有人能教他们认识婚姻、了解婚姻,离婚率或许不会一度高达44%。”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该区民政局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
  据悉,该工作室由4名工作人员组成,年龄均在60岁左右,都具备司法调解、法律知识、心理辅导等知识。
  然而,并非所有在历下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的夫妻都会被工作室调解。据司法调解员张连章介绍,他们首先会在离婚登记处蹲点观察,“听夫妻双方的对话,看他们的举止,判断他们感情是否彻底决裂。”筛选后分头跟他们谈心交流,为这对夫妻的婚姻评估打分。
  该工作室成立半年以来,已经劝和了113对前来离婚的夫妻。其中5月,共调解了38对夫妻,劝和了20对。“成立调解工作室,对于缓解高离婚率效果明显。”刘刚称,根据6月份的全新统计,该区的离婚率已经降至35%左右。
省城“剩女”多,县城“剩男”多 济南市区不少婚介所里男女比例高达1:10
本报见习记者 王杰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婚介机构男女会员比例高达1:10,试图用婚姻改变命运的“剩女”现象以及“三快”婚恋观、政策性假离婚等,导致不少人视婚姻为“儿戏”。

高标准,严要求,“剩女”逐渐变多
  来自江西的王颖,是名牌大学的硕士,目前在济南一家企业工作,有着一份还不错的薪水。虽然不乏追求者,但王颖却将大部分追求者拒之门外。她希望男方比自己大3—5岁,学历至少本科,收入一定要比她高。但随着年龄增长,她却越来越迷茫,开始怀疑自己的择偶标准是不是有些高。
  近日,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多家婚介机构,发现每家婚介机构的会员性别都为男少女多。泺源大街附近某婚介所的红娘刘女士称,今年搞相亲活动时,男女参加的比例为1:4。而千城热恋婚介公司在调研报告中显示,该公司免费会员的男女比例为1:10,付费会员的男女比例为1:20。
  在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张洪英看来,婚介公司提供的男女比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男女青年婚恋观的差别,也更表现了女生害怕丧失其婚姻优势地位的恐惧心理。“在婚姻里,女生掌握着外貌资源与生殖资源,而这两项资源都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逐渐丧失。”
  据分析,各大婚介机构中男少女多的现象也折射出男性与女性在城市里不同的迁移规律。张洪英认为,济南作为一个输入型城市,每年都会有大批年轻女性劳动力涌入。她们之中很大一部分会在城市就此安家落户,“家乡生活条件不如城市优越,这部分人在外面找到配偶之后,便不再回去。”而男生由于社会角色的不同,多数还会选择回到县城或者家乡。“全国的较大城市一般剩女现象比较严重,而县级市以下的地域范围则是剩男现象严重。”
  根据2013年济南市统计年鉴,济南市2012年男性人数为174.55万,而女性则为177.62万,男性比女性多3万人。张洪英认为,人口总数上的男多女少与婚介机构中男少女多的现象并不矛盾。后者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现象,里面含有人口迁移等相对变量,“不能按照数字,机械似的男女配对。”
  城市剩女问题,在张洪英看来,与时下人们对婚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要求密切相关。没有找到自己满意的伴侣,本身又不着急结婚,那么就不结婚,“高标准,严要求”的择偶要求成为剩女难脱单的关键原因。
离婚后遗症: 青少年犯罪增多
  离婚表面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但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却难以估计。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表示,目前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约有60%的青少年犯罪者来自离异家庭或再婚家庭。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
  李友震介绍,虽然《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都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但并未明确规定父母教育不力所应承担的责任,最严重的后果无非是由公安部门对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然而离婚也不能盲目认定是坏事。在济南市历下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担任离婚调解员的王宝明称,虽然他的工作是尽量调解夫妻俩不离婚,但有的时候他也会劝离不劝合。“夫妻一方犯原则性错误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孩子的离婚案例,我一般都会劝离。万一矛盾激化,还有可能导致民事或刑事案件。”
  高离婚率,也凸显了婚姻家庭咨询师的紧缺。据统计,目前,济南市的婚姻家庭咨询师仅百余名。吕合强的千城热恋婚介公司下设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分为夫妻矛盾、婆媳问题、亲子教育三个部分。开业两年多,吕合强发现,几乎所有的客户都咨询亲子教育,而调解夫妻、婆媳问题,却鲜有人问津。
  “这主要还是婚姻家庭咨询师在社会上还不够普及。”吕合强分析道。据悉,虽然济南大大小小的婚介机构比比皆是,但为“问题婚姻”提供专门服务的机构却超不过10家。为此,他认为,民政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培养婚姻家庭咨询师,另一方面则应引导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成立专门的婚姻家庭指导机构,“政府部门出面指导夫妻如何处理婚姻危机,能有效降低离婚率。”
假离婚流行 离婚率“注水”
  本报见习记者 王杰      

  与众多青年男女挤破头结婚进围城相比,近年来济南市的离婚率持续飙升。以历下区为例,该区2009年到2013年的离婚率分别为18.88%、22.68%、24.17%、36.64%、44.08%,其中以2012年增幅最大,自此之后便持续走高。
  历城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孙吉峰也向记者列举了类似的数据,该区从2009年到2013年的离婚人数分别为最初的1494对增加到了3068对,增长了一倍多。
  至于出现如此高离婚率的原因,千城热恋婚介公司的负责人吕合强称,具体到每对夫妻的离婚理由都各不相同,“有些夫妻因为家庭琐事,有些夫妻则因情感危机,有些则因为性格不合等等。”与上述真离婚相比,吕合强还透露许多夫妻会假离婚。虽然这部分人数无法统计,但吕合强估计,目前假离婚的夫妻将近占到离婚总数的一半。
  假离婚,另一种称呼是“政策性离婚”,它是指夫妻通过假离婚等非常规方式来规避政策,以达到避税、获取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这往往与限购、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安置、子女上学等原因相关。
  在采访过程中,济南市市内五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在办理离婚时,他们时常会遇到不少假离婚的情况。“这些人离婚时,没有丝毫难过的神情,有的直接告诉我们是假离婚。”历城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孙吉峰说,“假离婚”一般以40—60岁的夫妻居多,多数已有两套房产,尤其在2011年国家出台新“国五条”后,引发了大批量的政策性离婚者。
离婚率算法 主要有三种
  本报见习记者 王杰      
  
  目前学界对于离婚率的计算方法尚未统一,大众化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  
  其中“粗离婚率”计算方法占主流。联合国和我国的统计通常以“粗离婚率”这个指标来进行地区考量。粗离婚率的具体计算方法是: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离婚率=(年内离婚数/年平均总人口)×1000‰。
  但针对此公式,许多专家学者又出现争议,争议的焦点是:离婚数是按离婚人数计算还是按离婚对数计算。尽管大多数社会学、人口学和婚姻家庭辞典都认同按离婚人数的方式计算,但少数专家仍然坚持按离婚对数计算,并且他们认为按照“离婚人数”作为分子计算,让离婚率无端增加了一倍。
  而社会学界普遍认为最科学的测量指标是“一般离婚率”,也就是某地区每1000对夫妇的年离婚数。以该地区所有的已婚夫妇(或有偶女性)为基数,能较准确反映该地区某一时间段内离婚的实际概率。但由于已婚夫妇数或有偶女性数一般只有在人口普查的年份才有,所以,“一般离婚率”难以作为每年的常规统计指标。
  “特殊离婚率”的算法,也就是将每年的离婚数除以当年结婚数的百分比。不过有学者认为该数字有两大不稳定因素:多数离婚者并非当年的结婚者;结婚数可能受当年社会习俗影响较大而致结婚数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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