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退养老金“十连涨”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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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邢振宇) 日前,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1月至5月增加额于6月10日补充发放到位。这是章丘市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及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办理的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退休人员每月普遍增加额为170元(退职人员为136元)加上月基本养老金的4.8%。
  在此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倾斜:企业退休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仍低于统筹所在市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90元。其中,2013年度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元、24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每月50元提高基本养老金。 
  针对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建国前老工人,每月增加300元。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办理的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按一、二、三档标准缴费的每月分别增加138元、122元、106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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