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政策有新变化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刘永成 通讯员 毕亚奇) 6月16日,济南市召开了2014年征兵工作会议,记者从高新区征兵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有了变化和调整。
  (一)身高:男性身高由162cm调整为160cm,女性身高由160cm调整为158cm。
  (二)体重:男性体重由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调整为不超过30%、不低于15%,女性由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调整为不超过20%、不低于15%。
  (三)肘外翻:由原来不超过15度调整为20度。
  (四)面部瘢痕:由原来2厘米调整为3厘米,其他部位只要不影响功能即可。
  (五)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文身的标准是不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不超过10厘米,非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
  (六)视力标准:应征青年视力统一标准为右眼4.6、左眼4.5。
  (七)转氨酶:由40调整为50。
  (八)痔疮标准:由原来直径不大于0.5cm或不超过2个,调整为2个以下且直径均在0.8cm以下。
  (九)对精神类疾病进行了明确,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不再将包茎列为不合格内容。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据了解,今年征兵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应征入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31日。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打印的兵役登记表和应征报名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备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