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次用大屏幕曝光“老赖”
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案件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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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刘国军) 从18日晚上开始,在南大街与西南河路十字路口的LED大屏幕上,芝罘区法院持续曝光“老赖”名单。首次曝光的是40个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这些包含身份信息的名单在市中心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十分醒目。这是烟台首次通过大屏幕来曝光“老赖”。
  19日下午,芝罘区南大街上车水马龙,文化中心广场人流熙熙攘攘。不少过路人在经过西南河路和南大街十字路口时,被LED大屏幕上出现的内容吸引。
  大屏幕上出现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曝光台”的字样。“杨世宝,370602196606162917,住烟台市芝罘区迎新里8号内××号,应履行标的额120万元;王书燕,370602196506272617,住烟台市芝罘区白竹街2-××号,应履行标的额17万元……”大屏幕上,每隔几分钟就会出现“老赖”的信息,滚动播放。每页出现3条,停留超过5秒之后再翻页,足够让人将上面的信息全部看完,而且十分醒目。
  这些被曝光的被执行人主要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都是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大屏幕上滚动曝光的内容包括“老赖”个人姓名(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信息、欠款数额,没有“老赖”照片。
  芝罘区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针对少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想方设法“耍赖”、“躲债”、“跑路”的现象,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其中就包括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
  芝罘区法院院长王桂一介绍,法院将不定期在大屏幕上曝光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让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让“老赖”无法过体面生活,目的是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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