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久拖不改单位将曝光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14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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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9日讯(通讯员 岳兴楠 记者 刘涛) 19日上午,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曝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
  目前,滨州市有40多家单位火灾隐患突出。这次会议,滨州市政府下决心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住建、房管等部门对各类建筑工程,从源头抓起,凡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不得给予施工许可,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不得办理房产手续。
  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实施挂牌督办,特别是对涉及建筑布局、搬迁改造等难啃的“硬骨头”,规划、国土、住建、安监、城管等相关部门,要用足用好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强力推进整治。
  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不确定,应该整治的不整治,应该曝光的不曝光,一旦发生火灾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为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滨州市政府专门开设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每月集中曝光一批情况复杂、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不仅要曝光具体隐患,还要曝光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部门,让隐患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不仅要“红脸、出汗”,还要动真心、干真事,真正起到震慑和警醒作用。
  对有代表性和区域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整改,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报道,报道之后仍没有整改动作的,要对其依法查封直至报请政府关停、拆除。会议现场,滨州市政府首次与各县区政府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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