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慈善活动应该经常化
2014年06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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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凤英(芝罘区)

  2002年我国决定把每年的6月22日定为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和儿童节一样,每年儿童慈善活动都要被重视一次。这一天许多慈善活动组织都会为儿童的慈善事业募捐,同时会组织一些对孤儿院的慰问活动等等。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活动,但是活动日过后就很少有人牵挂了。我想能不能把儿童慈善工作经常化呢?
  针对儿童的慈善活动是很多的,孤儿和残疾儿童群体是我们应该关注的主要对象,弃婴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群体。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有机构管理这方面的事情。山东济南设立了弃婴安全岛,这体现了社会文明,同时为那些无助的小生命以最起码的关怀。但是社会上对这件事情也有不同的反响。一些人以为这样等于是鼓励了弃婴事件的发生。对于这一点我以为,我们不能害怕弃婴多起来而取消弃婴岛。我们应该在设立弃婴岛的同时,加强对残疾儿童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加强对珍惜生命的道德教育。
  一般来说,如果是一个健康的婴儿出生在正常的家庭里,是整个家庭的宝贝,是不会被遗弃的。弃婴大部分是因为有严重疾病,或者是因为未婚怀孕等原因。也就是说,目前情况下弃婴的母亲没有能力抚育孩子,才会选择把孩子丢弃,这种情况在每年的出生婴儿中都会有一定的比例。我们的福利部门应该拿出一定的资金抚养这些弃婴,包括给他们治疗疾病。另外社会应该有专门的儿童慈善机构,负责募捐和筹集资金用于儿童的慈善事业方面,对家庭中的残疾儿童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帮助。募捐儿童慈善资金的方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众筹就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方式。例如,社会福利部门设置银行账户,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捐款。一元起直至上千万不等,多则不嫌多,少则不嫌少。福利部门每年或每月都要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这个公布的资料必须经过社会审计部门审计,确保其真实性。
  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这样的组织,经常性地为儿童慈善事业服务,我想:弃婴和残疾儿童需要的资金问题就会解决了。据笔者了解,目前民众的慈善意识是有的,就是缺乏这样可以信赖的慈善组织,所以儿童慈善资金还比较难募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件事情,这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普通公民,我想,如果有经常性的可以信赖的机构管理这件事情,我每天捐一元钱是不成问题的。我想整个社会中,能够每天捐一元钱的还是大有人在的。山东省是个文明大省,做好这件事情应该是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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