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停路边摩托追了尾
2014年06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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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22日上午,在牟平区正阳路路边,停着一辆银灰色轿车,突然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咣当”一声撞到了轿车后保险杠上,摩托车驾驶员应声倒地。原来轿车车主将车停在路边打电话,摩托车主没看清楚路,一下子就撞上了。责任事故咋分,两位车主产生了分歧。
  22日上午,牟平的刘女士开车去上班,路经正阳路的时候,手机响了,刘女士心想开车接电话不安全,就减速将车往路边靠,停在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绿化带中间。两分钟后,刘女士突然听到“咣当”一声,同时感觉自己的车颠簸了一下。她下车一看,车后有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正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自己的轿车后面保险杠被蹭坏了一大块。
  因为两车撞得都不严重,刘女士又着急去上班,两人本想协调解决,但是双方对事故原因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刘女士觉得自己将车停在路边接电话,而且停了至少两分钟,并没有急刹车,后面有车追尾,应该是后面车的责任。但是摩托车驾驶员却认为,刘女士停车的地方没有临时停车位,不允许停车,自己没有好好看路,追了尾,确实有错,但是刘女士也有错。
  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摩托车驾驶员本来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想拐弯到非机动车道上时,撞上了刘女士的车。摩托车驾驶员承认自己着急去办事,所以没有好好看路,直到撞上了轿车他才回过神来。
  经勘察,民警说刘女士停车的位置不对,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而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时不看路,导致了追尾也需要承担责任。而事故责任认定中,会遵循照顾弱者的原则,摩托车与轿车相比属于弱者,不过双方的主次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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