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下发全市首批标准地名使用证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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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5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岳红 由谊) 25日,记者从临清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临清市有29个住宅区、建筑物获得《标准地名使用证》,这也是聊城首批标准地名使用证。 
  临清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专门召开了区划地名工作专项会议,重点安排了地名清理整顿工作,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临清市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道路、桥梁、住宅区、建筑物等命名、更名,采用执行开发商(建筑部门)提出方案、专家评审、地名管理部门审定、审批的“四步程序法”。 
  目前临清市有29个住宅区、建筑物获得《标准地名使用证》。按照地名标准化要求整改,补办以前所有的大型楼房、住宅小区和商品房的《标准地名使用证》。通过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共管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公安等部门在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户籍相关手续时,查验《标准地名准用证》。 
  “现在拆迁力度大,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眼球,使用一些比较不规范的名称,地名使用证颁发以后,规范管理,标准化处理。住宅区、大型建筑物的命名,由建设单位在规划、申报立项之前,到市民政局办理标准地名备案,填写《地名命名登记申报表》。项目准建后,申请部门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到市民政局办理《标准地名使用证》。”该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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