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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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贺莹莹) 为推动全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快速发展,德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自6月初对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全面普调。
  此次调整,以职工4月份应发工资为缴存基数,并从4月份开始将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其他非公企业单位严格执行月缴存基数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即10611元),同时,缴存比例参照财政供养单位执行,最低不低于8%。
  据了解,通过全面普调,德城区月缴存额由原来的55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840万元,年新增归集额2000多万元,预计当年归集额将突破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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