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好姐妹,拉她下水染毒
“95后”女孩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十个月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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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判决结果,徐燕当庭落泪。 周衍鹏 摄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周衍鹏) 父母离异后,“95后”女孩徐燕(化名)开始自暴自弃,初中没读完就辍了学。之后又交到一名“毒”男友,两人一起吸毒,甚至还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25日,李沧法院对徐燕在内的3起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徐燕1995年出生在青岛的一个普通家庭。幼时的徐燕学习刻苦认真,父母长辈都对她寄予厚望。但她上四年级的时候,父母突然离婚,一夜之间,她从父母的掌上明珠变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遭遇这场变故后,徐燕开始变得孤僻叛逆,学习成绩更是一路下滑,初中没念完便辍学回家。而整日忙于生计的父母,渐渐也对她失去了信心和关爱。
  辍学以后,徐燕并没有出去找工作,反而开始整日结交不良朋友,混迹于娱乐场所,并由此结识了1992年出生的男友杨某,殊不知,对方竟是一名瘾君子。久而久之,在身边“好姐妹”和男友杨某的怂恿下,内心充满无限好奇地徐燕开始接触并吸食毒品,结果,从开始的“尝尝鲜、试试看”,最终一发不可收拾,不仅和男友一起吸毒,甚至还主动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场所不仅是两人租住的旅馆房间,有时徐燕干脆就趁母亲外出打工的时候,把一帮毒友招呼到家里去吸毒。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3年6月25日,警方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发现徐燕和男友杨某二人有吸毒嫌疑,遂依法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审查。到案后没多久,两人就向警方如实交代了吸毒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据两人交代,2013年5月至6月间,他们曾先后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共计5次。此外,另经法院审理查明,徐燕曾犯抢劫罪,于2013年5月20日被市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至2015年5月19日止。此次容留他人吸毒系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25日,李沧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徐燕及男友杨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及一年,并各处罚金三千元。最终,与抢劫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并罚,决定对徐燕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
 延伸阅读 
涉毒少年多数来自单亲家庭
  据李沧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赵月婷介绍,近年来,青岛本地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李沧法院就受理了三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毒品犯罪案件,而去年同期仅有一件。从已有的案例分析,未成年犯罪人员多以无业为主,学历层次普遍较低。
  从犯罪类型来看,大部分未成年犯罪分子是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罪为主。由于这些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以贩养吸现象突出。而在贩卖毒品罪中,未成年人处于辅助地位,由于他们社会阅历较少,鉴别是非能力较差,在共同犯罪中大多被成年人物质引诱参加到犯罪团伙当中,从事辅助性工作,替他人送毒品,被认定为从犯。
  综合此前的案例,多数未成年人涉毒人员来自单亲家庭,家庭教育缺失。这些现象说明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与其自身教育条件、家庭环境、社会环境有关。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的年龄特点,心智发育尚不成熟,且大多家庭监护不力或缺失,他们对毒品缺乏认识,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对任何事物存在强烈的好奇心,模仿力强,相互感染,呈现结伙吸毒的特点,最终走上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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