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设一、二两志愿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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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招生设置第一、第二两个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成绩和录取条件进行录取。
  对于第一志愿提档线上考生超额的学校,录取时只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提档线上考生不足的学校,录取时,依次从提档线上的考生中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服从调剂志愿按照成绩择优录取。对于第一、二志愿均未录取、成绩在区县提档分数线以上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
      本报记者 谭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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