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出台“十严禁”,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
婚宴不超10桌 严禁宴请非亲属
2014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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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6月25日讯(记者 杨兵三 通讯员 朱宗锋) 25日,记者从山亭区相关部门获悉,山亭出台《规范办理党员干部群众婚丧嫁娶事宜的实施意见》,规范办理党员干部群众婚丧嫁娶事宜,该政策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山亭区在规范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严禁大操大办,严格控制婚丧嫁娶的规模和标准,严禁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办理”等,这标志着该区正式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出拳、“亮剑”。
  据了解,由于少数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敛取财物,给社会气带来不良风气。另外,少数党员干部和一些富户大户,受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影响,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愈演愈烈,部分群众盲目攀比,有的迫于压力举债跟风、“一丧三年穷”,导致“人情消费”持续攀升,给人们带来较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为有效规范办理党员干部群众婚丧嫁娶事宜,山亭区提出“十严禁”规定:严禁大操大办,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婚宴不超过10桌,每桌总花销控制在500元以内;丧事席面不超过15桌,每桌总花销控制在300元以内;严禁宴请非亲属人员,亲属限于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严禁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办理,不得变相增加额外支出;严禁先办理后申报或办理不申报。办理婚嫁事宜应提前7天申报、丧葬事宜事前申报,同时做出书面承诺;严禁借机敛财,不准收送非亲属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员的礼金、礼品;严禁占用公款、公车等各类公共资源。严禁影响公共秩序,不得在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城市社区、交通要道以及其他重要公共场所办理婚丧事宜;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吹奏演唱、放炮扰民、焚烧祭品等;严禁占用耕地堆坟头、建大墓,严格实行火葬、生态安葬;严禁到公墓以外的场所安葬,对因事需迁坟的,一律迁往公墓。工作人员表示,严禁大操大办主要是针对党员干部,同时也希望能引领社会风气,带动一些人民群众进行节俭办理。
  “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我们举双手赞成。这不仅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还减轻了大家的经济负担,这样对大家都好。”山亭区广大机关干部对于重拳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均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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