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出名泉保护条例实施9年来首批罚单
7名泉池内游泳者各罚50元
2014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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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凌晨,济南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在泉池游泳的7名男子开出罚单。 视频截图
  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
     本报济南6月26日讯(见习记者 李师胜) 26日凌晨,济南城管执法、公安、园林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对在黑虎泉泉池游泳的7名男子,每人罚款50元。这是《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2005年实施以来首次开出罚单。济南市城管执法局称,将会不定期、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为抓拍在泉池内游泳的不文明行为,环城景区在重要节点及主要泉池附近安装高清摄像头。自监控安装后,抓拍到有市民在零点之后,到南护城河主要泉池内洗澡、游泳等不文明行为,也抓拍到市民在五莲泉泉池内裸泳。
  监控设备显示,26日零点,巡逻队员刚撤离,就陆续有男子聚拢到黑虎泉泉池。零点3分,一名男子从泉池北侧进入泉池,零点4分,另一名男子在泉池南岸以“高空跳水”的姿势跃入泉池,而岸上赤裸上身、下身着泳裤的男子已增加到五六个。零点10分,黑虎泉泉池相当热闹,监控画面显示,游泳者有七八个,他们有的在池内游动,有的在玩跳水,还有的在相互泼水嬉戏。零点17分,除了在泉池内游泳的几人,还有两人在洗头。
  零点18分,总指挥下达行动指令。80名执法队员从琵琶桥上迅速赶到,还有提前布置的3艘船同时从河面上赶到,截断游泳者从河里逃走的去路,仅2分钟执法人员就对黑虎泉泉池形成包围圈。当时共有8名人员在泉池中游泳,还有两人在泉池边跃跃欲试。
  看到执法人员前来,可能是知道自己的行为不文明,几人皆听劝上岸,还有好几个人用毛巾捂着脸。
  随后执法队员将10名男子带到济南市城管执法局确认身份。因为有一人不满16岁,还有2人没有进入泉池,所以只对在泉池内游泳的7人开出了罚单。
  刘文忠说,城管执法人员告知其行为违法,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进行教育后每人罚款50元,随后让游泳者离开。

护城河里仍有不少游泳者 他们也认为在泉池里游泳该罚
  本报见习记者 李师胜  

  26日凌晨,省城城管执法部门对泉池内游泳者开出了首张罚单。26日午后,有一些市民仍在东护城河船闸以南游泳,这些游泳爱好者对泉池游泳者罚款也持支持态度。
  26日14点整,记者来到东护城河船闸南侧,两岸各有六七名景区保安,岸边还有三四名市民换上了泳裤,但是未下水,在持观望态度。
  14时20分左右,四名穿着泳裤的市民,偷偷从保安人员看不到的死角进入护城河,从船闸向兴华桥附近游去。景区安保人员看到后,吹着哨子向游泳者大喊,还放起了喇叭“护城河内禁止游泳,请抓紧上岸”,不过并无效果。
  游泳爱好者林先生告诉记者,护城河太长,安保人员根本管不过来,只要从没有安保人员的河边下水就行,下水后就可以随便游,安保人员总不能下水把游泳者捞上来。
  当记者告诉其凌晨有7名在泉池内游泳的市民被罚后,林先生立刻说了句,“罚得好!”
  在东护城河游泳已有三年的林先生说,有少数人在泉池里刷牙、洗头、洗澡、带宠物游泳,在护城河内裸泳,游泳爱好者对此也极为反感。这些人的行为污染泉池,前来打水的市民很是寒心,是一种破坏泉水风貌的不文明行为,也拉低了整个游泳群体的素质。
  “但是,应该把这些人与正常的游泳爱好者加以区分,每天在护城河游几个来回,是一种纯粹锻炼行为,不会对水质产生影响。”林先生说,但是对泉池内游泳的不文明行为应该严惩。
  根据济南市园林局统计,在护城河中游泳的市民主要有五类,冬泳爱好者、护城河周边的本地市民、周边的一些社会青年、外来务工人员、暑假期间大量未成年人。采访中,有不少游泳市民与学者认为,对待不同的群体与行为,应采取不同措施。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 今后将不定期 不定时联合执法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6月20日开始,城管执法与警方人员开始介入护城河游泳的整治行动,不文明行为仍屡禁不止,今后将通过处罚对不文明行为形成震慑。
  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大明湖中队刘文忠说,从26日起,护城河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从前期的宣传劝阻阶段,转入整治处罚阶段,相关部门将不定期、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在泉池洗澡、洗衣等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根据《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进行处罚。对于裸泳、不文明养犬、冲击游船等行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处理。根据联合执法过程中掌握的确凿证据,相关部门还将对在泉池内游泳、洗衣等违规人员追加处罚。
       本报记者 李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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