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可接续养老、医保了
2014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宁7月1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宋玉虎) 1日,记者从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具备济宁城镇户籍的“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可通过申请助保贷款、政府给予补贴等方式,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了。
  《济宁市“4050”困难群体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具有济宁城镇户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因企业破产、停产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已参加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5年、不满15年的人员,可申请接续养老和医疗保险。 
  符合助保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助保贷款、金融机构实行优惠利率、政府给予分段贴息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助保对象被确诊为患恶性肿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助保对象申请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鉴定时,医疗检查机构免收鉴定费。
  在办理助保贷款时,申请人需要通过社区初审,然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