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该由谁抚养?
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生争执,后经法庭调解达成共识
2014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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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7月1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杜忠起) 巨野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长达五年,在办理离婚就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双方都不肯让出抚养权,后在巨野法院大义法庭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
  巨野的董某与高某婚后育有一女,因夫妻感情不和,二人分居长达五年,五年间女儿一直随董某生活。之后,董某提起离婚诉讼,高某应诉后,在开庭审理前二日,在董某的母亲送孩子到幼儿园的途中,将女儿强行抱走。
  开庭审理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董某认为孩子一直随自己生活,根据法律也应判孩子归其抚养,但被告高某则坚持说孩子如今在自己手上,说破天也不会让原告见到孩子。
  巨野大义法庭庭长黄先锋了解后认为,如果以干扰诉讼程序对高某强抢孩子的行为采取措施,可能会更加激化矛盾,不利问题解决;如果简单地对案件做出判决,必然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是对案件不负责的行为。遂通过调查村干部及走访群众了解到,高某身体条件不好,精神欠佳,二人都是再婚,且均已丧失生育能力,争取孩子抚养权都是出于本意。
  根据这一情况,黄先锋为了便于做工作,分别到双方家庭做调解工作。经过反复调解,最后双方均做出一定让步,由董某在经济上对高某给予一定扶助,高某同意由董某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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