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法院曝光30个“老赖”
包括10家单位和20名个人
2014年07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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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日讯(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尹金亮) 1日,记者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莱芜市法院系统实名曝光了30个“老赖”,10家单位和20名个人被实名曝光。
  “通过媒体公开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典型案例,就是要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联系,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针对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执行的现象,莱芜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执行公开制度,构建了集信息查询、短信互动、老赖曝光、在线服务于一体的执行公开平台,确保了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该负责人介绍,法院可以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强制审计、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和威慑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可以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等刑罚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有权向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法人登记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地产、股权、车辆等财产状况;由于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可以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据介绍,为严厉打击“老赖”,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拘留114人次,对3家单位和个人罚款40万元,强制搜查17次,限制出境36人次,对6名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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