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福利为名让人送货趁人不备拎着名烟开溜
荒唐母亲竟领着14岁女儿行骗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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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讯问李某的行骗动机,李某称“无聊”。
     文/片 本报记者 尉伟
实习生 王志伟      
  以单位发福利或开会为名去百货店大肆采购烟酒,再将送货的店主骗至宾馆后,拎着名烟开溜。7月2日,历下公安建筑新村派出所就抓获了一对借此行骗的母女。对于行窃动机,母亲李某称“无聊”,而14岁女儿丽丽(化名)则觉得“好玩”。
  6月18日下午6时许,解放路附近一百货店的郭女士遇到两名女子进店要货。
  “一个四十岁左右,一个十来岁,像是母女俩。”郭女士回忆。一进门,中年女子自称是附近一宾馆的,需要大量的牛奶、香烟等,“她说单位给员工发福利用,有多少要多少。”
  郭女士将27条香烟装进三个黑色塑料袋,跟随两名女子来到了附近一家宾馆,“她们俩则提着六小箱牛奶。”
  进了宾馆后,中年女子让郭女士先拎着牛奶、拿着小票去401房间结账。
  “烟怎么办?”郭女士不放心,中年女子则说,“这里有服务员呢,你下来再说。快上去吧,晚了会计就下班了。”
  见对方信誓旦旦,郭女士没再多想,拎着牛奶上了楼。可她在楼上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会计,每个房间都大门紧闭,“下楼后,发现两名女子连烟一起不见踪影后,我才知道遇上骗子了。”
  “郭女士刚上楼,两人就拎着烟跑出宾馆,坐公交车跑了。”历下公安建筑新村派出所高克伟副所长告诉记者,接到郭女士报警后,他们立即展开调查,并发现市中、天桥、槐荫等区相继有类似的案件发生,“监控显示,作案的都是一老一少两名女子,受害者均为宾馆附近的百货店或烟酒店,理由也都是单位开会或发福利用。”
  经过多日的调查走访,民警很快锁定了家住郎茂山小区的李某和其女儿丽丽,并于7月2日晚将两人抓获。
  “在丽丽4岁的时候,李某就和丈夫离婚了。”办案民警介绍,李某今年40岁,丽丽14岁,孩子判给了李某,李某的丈夫每月支付一定的费用。
  民警初步审查得知:从2014年2月底开始,李某就带着女儿丽丽以单位开会或发福利为名,专门针对宾馆附近的烟酒店、百货店行骗,至今作案7起,案值9万余元。
  “丽丽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一直跟着母亲到处玩。”至于作案动机,李某告诉民警,一是自己无聊,二是看到电视上有类似的骗局,觉得这样来钱快。而丽丽虽然知道不对,但觉得这样挺“好玩”。
  每次得手后,母女俩都会将骗来的香烟以市场价的一半出手。“6月18日,母女俩骗了郭女士后,特意打车先到了泉城路一大商场买了一百多元的哈根达斯冰淇淋,然后又打车回了家。”办案民警说,诈骗得来的钱基本被母女俩用于泡电影院、出入高档餐馆,“骗一次,能维持她俩一个星期左右的开销。”
  值得一提的是,民警进入李某位于郎茂山小区的家里时,发现里面几乎没有家具,只有一张铺在地上、母女俩用于睡觉的床垫和简单的洗漱用品。
  目前,涉嫌诈骗的李某已被历下警方刑拘,此案也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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