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时逃离 这下罪大了
男子涉嫌信用卡诈骗,虽钱款已还清,但量刑或受影响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7月3日讯(记者 袁鹏 通讯员 吴敬安) 6月27日,市中警方将一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男子抓获。事实上,这名男子2012年就曾被警方刑拘,但取保候审时却私自逃离。律师分析,这一行为可能会影响量刑,真是得不偿失。
  “涉嫌信用卡诈骗的高某某是市中区人,今年45岁。”7月3日在市中公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2012年时,高某某利用手头的信用卡诈骗了人民币1万余元,当时根据线索就把高某某刑拘起来了。“一共骗了就1万多,数额不算大,到案之后这个高某某很快就连本金带利息都给还上了。”民警说,当时高某某表现很好,这个案子涉案金额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当时给高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这个案子已经送到法院等着判决了,结果却发现高某某不见了。之后渴口派出所就联合治安大队对高某某的行踪进行侦查,终于在今年6月27日将高某某再次抓获,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枣庄市京杭律师事务所王祥稳律师3日向记者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的,如确实需要离开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他这个情况涉案金额不多,钱也都还上了,以我的经验看很有可能法院最后会给他判一个缓刑,他一跑很有可能就会判实刑了。”王祥稳律师称。
  对于信用卡诈骗问题,记者也咨询了某银行枣庄分行的徐女士。“有的办了卡的不用于消费,而是通过种种渠道非法套出现金挪作他用,一旦出了问题这笔钱要还上就有困难了。”徐女士告诉记者,信用卡诈骗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等方式,枣庄地区据她了解最多的还是恶意透支。对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徐女士认为除了持卡人本身的问题之外,银行也应该加强对信用卡用户的监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徐女士介绍说,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有一个个人征信系统,又称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这一系统记录了个人的诚信信息,如果一个人曾有过信用卡诈骗的历史,在这个系统上面就会有所记录。由于个人征信系统各家银行都能看到,所以这个人再想向别的银行申请信用卡、贷款等服务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可以看到这个人的信用报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