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身份证,租车押给债主
一男子为还欠债铤而走险,被警方批捕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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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7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刘峰 孔令国) 男子张某某因欠钱还不上,竟用捡来的身份证担保租车,然后将租来的车抵押给债主。近日,车主卢先生向济宁高新区警方报警,民警迅速将张某某抓获,并追回了涉案车辆。
  据民警介绍,6月中旬,洸河路派出所接到卢先生的报案称,3月8日,一男子张某某在网上看到他发布的租车信息后,租了他的一辆别克凯越轿车。当时约定租期6天,张某某付给卢先生押金1000元、租车费用900元。而3月15日租车到期后,张某某以种种方式拖延交车,之后再也联系不上了。卢先生说,张某某租车时持自己的驾驶证和一个张某的身份证,称张某为担保人。
  民警找到该案的租车担保人张某,张某的回答让民警十分吃惊。据张某反映,自己的身份证于2012年中旬及时2013年中旬连续丢失了两次,目前还在补办期间。原来,张某某是用捡来的身份证做担保租的车。随后,民警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加大力度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并追查涉案车辆的下落。经多方查证,张某某因欠他人钱财,将租来的车抵押给了债主。
  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社会闲散人员,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反侦查能力较强,给抓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了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积极与受害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方侦查,于6月30日将嫌疑人抓获。到案后,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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