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开评
从今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届当年7月1日至30日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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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7日讯(记者 张建丽) 7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全市每两年开展一次创建“菏泽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活动,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规范服务,营造诚信光荣、诚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申报时间为每届当年7月1日至30日。
  为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推广诚信经验,树立行业诚信品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求职者、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全市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创建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活动。
  经市级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纳入本次活动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年检考核通过,无亏损情况;营业场所内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相关证照等公示齐全;未发生过责任投诉且未受过相关管理部门违纪事件的处理,无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等作为考核条件
  活动开展以来,围绕“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主题,菏泽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优秀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支持优秀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发挥好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市人社局通过调阅服务机构的服务档案、专项检查、实地暗访、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进行考核。达到创建要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被命名为“菏泽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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