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山东卫生先进单位发布
菏泽11个单位上榜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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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7日讯(记者 李德领) 7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获悉,近日,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命名2013年度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的通知》,最终确定命名济南市大明湖小学等230个单位为2013年度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其中,菏泽市11个单位上榜。
  据悉,根据《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2012年版)》和《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版)》,经各级爱卫办逐级申报、审核和现场检查,省爱卫办抽查,确定命名济南市大明湖小学等230个单位为2013年度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
  据了解,菏泽市11个单位分别是牡丹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曹县卫生局、巨野县工商局、开发区法院、单县开发区实验中学、定陶县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成武县水务局、成武县党集镇政府、成武县南鲁镇政府、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东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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