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不到半月货车自燃了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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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7月7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张璇) 买了不到半个月的货车竟然在高速上起火自燃。近日,家住菏泽巨野县大义镇的贾先生遇见了这样一件窝心事,可是更让他窝心的是,销售公司大打太极。
  家住大义镇的贾先生今年5月份在巨野某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四万六千元的轻型厢式货车,可是没想到,这新车开了还没有半个月,竟然在高速上起火自燃。幸亏发现及时,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贾先生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万元并免费将车辆修理好。销售公司表示,只要贾先生能够拿出火灾事故鉴定书,证实是车辆本身的原因,他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贾先生在天津市滨海区公安消防支队做了火灾事故鉴定,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车辆起火原因为车辆蓄电池至启动机的电源线短路引燃了周围可燃物,系车辆自身原因。
  6月6日,贾先生将火灾事故鉴定结果告知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却突然改口,说只维修车辆。经多次协商未果,遂将销售公司投诉到巨野县消费者协会。
  经调查,巨野消协认为,货车自燃乃车辆自身的原因,应当由销售公司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销售公司赔偿贾先生经济损失一万元并免费将车辆修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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