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前女友重修旧好遭拒男子将其推下二楼获刑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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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魏培培 石玉娇) 小伙找前女友复合未果,一怒之下将前女友推下二楼,致其轻伤二级。5月,东港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小伙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去年8月,24岁的迟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女友小丁。经过三个多月的相处,迟某对小丁印象特别好,可就在他打算求婚之际,却收到了小丁的分手短信,告知他俩不合适,并不再与他联系。
  今年3月3日晚,迟某心情不好,喝酒之后来到小丁工厂的宿舍,想与其复合,不料却遭到小丁的拒绝并告诉迟某自己已结交新男友。听到这些迟某一时气愤,抓起小丁的胳膊和腿,将其从宿舍二楼台阶处推下,致小丁右桡骨远端克雷氏骨折、鼻骨中远段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花费医疗费等费用1万多元。在迟某仓皇逃走之时,小丁的同事拦住他,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迟某因恋爱问题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将被害人从二楼推下,致被害人轻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在被抓捕归案后,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迟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今年5月,东港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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