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严重事故清出建筑市场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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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7月7日讯(记者 侯峰) 近日,泰安出台加强全市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承揽业务,清出泰安建筑市场。
  根据通知,为加强市外监理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督。凡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均应接受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将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通报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将作为泰安市建筑市场激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企业登记,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围标串标、转包工程监理业务,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承揽业务,清出泰安建筑市场。
  通知还提出将加强施工现场行为的监督。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重点检查工程监理企业是否按中标项目监理机构和合同约定足额配备工程监理人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到岗到位,变更是否履行法定程序,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健全等,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停止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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