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铝超标”企业均已被处罚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力度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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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近日,省食药监局通报了一批铝残留量超标不合格及亚硝酸盐不合格的面食,其中滨州涉事企业六家,目前均已被处罚整改。
  近日,山东省市药监局餐饮环节食品抽检发现36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滨州市滨城区泰佳谊兴餐饮有限公司的叉烧包、邹平县第一中学食堂的馒头、博兴县博兴宾馆有限公司的馒头、惠民县东方餐饮有限公司自制面制品(油条)被查出铝残留量超标,无棣县圣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腊肉及惠民县孙武镇淼鑫海鲜大酒店腌腊肉制品(猪肉)则被检出亚硝酸盐不合格。
  针对此次检查中不合格样品涉及的餐饮服务单位,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大监督和抽检频次,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日下午,惠民县东方餐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通知后,就已经不再生产油条,并在各个环节作了整改。记者从滨州市食药局了解到,省市药监局下发通知后,各县区都已经对涉事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罚款处理,并按照省里要求,在今后的监管中,加大对这类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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