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5%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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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刘佳 马咏梅) 日前,记者从文登社保中心获悉,今年起,文登区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特定门诊慢性病、住院费用的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据了解,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即三级中医院执行二级综合医院起付标准;二级中医院执行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住院和特定门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同级别医院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文登区社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文登只有文登整骨医院(三级医院)一家中医院,起付标准降低后为500元,参保人员按照一档缴费(80元)的,支付比例调为55%;参保人员按照二档缴费(230元)的,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比例调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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