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介绍入学
男子诈骗8万多
2014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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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袁鹏) 任城男子高某以帮人托关系入学、安排工作为名,先后诈骗8万余元。案发后,高某积极退还赃款,近日任城区法院判处高某犯诈骗罪,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高某利用妻子在煤矿工作的关系,取得煤矿员工刘某信任,谎称能将刘某之女安排到地税系统工作,先后收取刘某现金61500元。自2013年3月份起,高某不断给刘某之女编发查体、报到等虚假内容的短信,并将伪造盖有山东省济宁市人社局章的假通知书交给刘某手中。
  高某还于2012年12月,对妻子同事戴某谎称可将某女安排到北京机场工作,收取戴某现金共计21000元。此外,高某还称可托关系进入济宁城区上学,再次骗取刘某5000元。
  任城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近亲属已将骗取款项全部退还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判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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