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庭领取优待金
2014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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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鲍方) 8日,记者在德城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仪式上获悉,全区428个义务兵家庭领取到2012-2013年度义务兵优待金。
  今年的义务兵优待金比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由去年的每人每年98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151元。加之对进藏士兵、大学生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义务兵以及农村独生子女的奖励,共发放优待金497万元。
  自2012年起,德城区建立义务兵优待金统筹制度,实现了“城乡一体、同役同酬”,对农村和城镇义务兵同标准进行发放,并逐年提高标准。德城区委、区政府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划拨专款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并列支100多万元,对退伍军人进行自主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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