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200万元奖励农业企业
2014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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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8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王涛) 为提高全市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市财政局出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资金奖励办法》。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市级农业企业,一次性奖励8-10万元,奖金总额200万元,由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局根据各区市的龙头企业数量及奖励资金规模,将奖励名额下达各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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