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8月1日起申请
9月10日截止,贷款限额为每年1000元至6000元
2014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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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7月9日讯(见习记者 赵吉祥) 9日,记者从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获悉,自8月1日起,贫困大一新生以及在校的贫困大学生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月10日截止。
  据了解,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在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为申请对象。
  泰安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活动开展五年以来,泰安全市共有3.8万人次成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总金额2.1亿元。今年泰安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为1141万元,与去年相比总额有所减少。自8月1日起,贫困学生便可以到各自县区市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申请贷款限额为每年1000元至6000元。与往年相比,今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截止日期提前到9月10日,缩短十天。在此期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都可在工作日内前往申请。
  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往年要求,首次贷款学生申请贷款时需要携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以及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贷款学生需要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再次贷款的学生需要携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用黑色签字笔签字)。另外,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今年年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由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承担,如果学生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可以拨打服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中心电话0538—853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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