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口”与“泺口”哪个规范?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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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0日讯(见习记者 王红星) 近日,家住泺口服装城东附近的文先生致电本报“有事您说”栏目称,自家户口本上写的是洛口,附近的洛口派出所用的也是“洛口”,而在报纸上看到很多地方都写“泺口”。文先生想知道,“洛口”和“泺口”两个字哪个更规范?
  “我就住在洛口,我们户口本上也写的洛口,而且我们这里洛口派出所、洛口小学用的都是‘洛’这个字。”文先生称,自己最近在报纸上看到了大量“泺口”的提法,“我就不知道到底该用哪个字,而且会不会因为我们户口本上都是‘洛’而影响到我们的生活?”
  据了解,洛口通常亦称作泺口,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泺口是古代泺水入济水的地方,所以称“泺口”。“泺口”也写作“雒口”,而“雒”与“洛”通,所以“泺口”就变成了“洛口”。
  “泺口和洛口指的是一个地方。上世纪80年代初,新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地名普查,济南政府明确“泺口”为官方规范表述。从那以后,在地名方面,规范的表述就是‘泺’,济泺路、泺口服装城等都是那时候统一的。”济南市民政局一王姓工作人会员称,“洛口派出所”、“洛口小学”等严格来讲属于单位名称而非地名,不在民政局管辖权限内。
  工作人员称,像文先生这种情况,如果以后办手续方面出现问题,民政局方面可以开具“洛口”与“泺口”为一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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