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富民茶叶合作社入选国家示范社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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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0日讯(通讯员 柴洪亮) 近日,山东省农业厅公布了《2014年国家示范社和用水示范组织推荐名单》,济南市长清区富民茶叶专业合作社成功入选国家示范社等额推荐名单,成为长清区唯一一家上榜合作社。
长清区富民茶叶专业合作社位于万德镇马套村,成立于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合作社立足成员,以科技、良种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依靠示范,强化培训,不断普及有机茶栽培技术,有力地提高了长清区茶叶生产水平。
截至目前,合作社成员发展至114名,资产总额达到471万元,固定资产328万元。2013年实现经营收入747万元,可分配盈余252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4万元,盈余返还171万元,剩余盈余分配43万元。合作社成员平均每亩丰产茶园年产鲜叶900斤,按每斤鲜叶18元的最低保护价计算,每亩茶园收入达16200元,是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农作物收入的9—11倍。
合作社的有效运转极大激发了当地农民的种茶积极性,直接带动310户茶农发展茶叶基地300亩,带动非成员农户346户,安置农村闲散劳动力200余人,增加就业岗位50余个,既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资源过剩的压力,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稳定农村社会环境。
目前,长清区富民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从最初单一的示范推广、技术培训,逐步拓展到茶叶销售、信息服务、良种繁育等茶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合作社茶叶生产基地460亩核心区地被认定为有机茶基地,基地产品灵岩绿茶被认定为有机产品,灵岩红茶被认定为有机转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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