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将严查物业乱收费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0日讯(通讯员 张宝强 高双 见习记者 张健) 近日,记者从济阳县物价局全县物业公司管理收费提醒告诫会上获悉,物价局要求物业公司完善收费公示等要求。如果存在乱收费行为,物价局将严格查处。 
  在此告诫会上,物价局列举了不规范收费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了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出台《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提醒告诫函》。尤其针对小区水电费乱收费行为,该《告诫函》明确规定出城市居民到户用水价格为2.18元/立方米,工业、经营服务及办公用水价格为2.76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469元。 
  在此告诫会上,县物价局还制定规范物业收费的三条措施:一要完善收费公示。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真实、准确、全面地标示服务的标准和价格。二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企业,物价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三要加强沟通协调。物业企业要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