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一年多应者寥寥
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仅认捐5例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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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李榕) 2013年5月底德州市曾首推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个人捐赠1千元,企业捐赠1万元,就可以设立慈善冠名基金。但实行一年多,个人、家庭及社会团体认捐小额冠名基金的暂时没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认捐小额冠名基金的仅为5例。
  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是指捐赠人(个人、家庭、社会团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而设立的具有冠名权的基金。“运行一年多,参与情况不佳。个人、家庭及社会团体认捐小额冠名基金的暂时没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认捐小额冠名基金的仅为5例,多数在冠名基金用完后不再持续救助,缺乏长效性。”德州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称,“一方面市民认知度不高;另一方面受限于经济能力,个人或家庭更多以义工志愿服务的形式奉献爱心。”
  目前,机关企事业单位认捐小额冠名基金的包括德州市烟草专卖局设立的“阳光手拉手”慈善基金;德州市环卫处和大众网德州站联合设立的德州市环卫工人救助基金;德州市档案局设立的专项用于德州市破产倒闭企业的档案及市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抢救保护基金;德州市地税局设立的专项用于地税系统贫困职工救助基金;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设立的专项用于两个耳聋孩子人工耳蜗手术的救助基金。
  “捐赠时,捐赠者与德州市慈善总会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捐赠对象、金额等尊重捐赠者意愿,捐赠者有权对基金使用情况全程监督,并享有永久荣誉权。”德州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称,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主要用于助学、助医、助困、助残、助老、赈灾及社会公益事业等项目。目前,德州市慈善总会已向社会推介了71个认捐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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