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摩托回家遇车祸身亡
一同喝酒的工友赔了27000元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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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李砾萍) 陵县的杨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一同喝酒的数名工友选择了逃避相应责任。被害人亲属将这几名工友告上了法庭,近日经调解,9名被告共同支付杨某家属27000元作为赔偿。
  今年1月21日傍晚,陵县开发区杨集村48岁的务工人员杨某与工友饮酒后,独自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从杨某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到发丧出殡的这段时间里,与杨某共同饮酒的工友未曾出面告慰,并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对此杨某家属愤愤不平。
  在杨某亲属的请求下,陵县开发区司法所介入调解。由于没有全部参与饮酒人员的姓名及住址信息,杨某生前就职的公司又拒绝配合,调解工作无法进行。鉴于以上情况,司法所干警建议杨某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调查取证。3月5日,杨某家属向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法院调取的信息,当时与杨某共同饮酒的9人被追加为被告。
  司法所干警同法院办案人员积极合作,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细心核实每一名被告的居住信息,经过10余天的努力,最终确认了9名被告的详细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到每一名被告手中。之后,司法所干警又协同法院办案人员耐心地对每一名被告进行教育劝导,指出他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合理的调解意见。
  经过司法所干警和法院办案人员的多次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9名被告共同支付杨某家属27000元作为赔偿。一场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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