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通行证大货车挨罚
2014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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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周衍鹏) 针对近期市民反映的瑞昌路沿线大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现象,10日,交警四方大队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小时内12辆问题大货挨罚,主要是未办理市区通行证及随意鸣笛等问题。
  10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交警四方大队杭州路中队民警在瑞昌路湖清路查车点,重点查处大型货车超载超速、无牌无证、无放大号及反光标识、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没多久,一辆集装箱货车急速驶来,该车前挡风玻璃处除了年检标志外,没有任何通行证件。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通行证时,驾驶员愣住了:“还得办通行证?”得知要被罚款200元时,驾驶员开始央求民警“通融通融”,见不奏效,才极不情愿地在处罚单上签字。
  之后一个小时内,其余几处查车点的民警先后对包括大型集装箱车、土石方货车及大型搅拌车在内的30多辆重型车一一检查,超载现象并不突出,小毛病却不少。未办理市区通行证的问题最为突出,超过三分之一被查车辆“中枪”,均被处以200元的罚款。此外,个别车辆在禁鸣区域内乱鸣笛,也被处以50元罚款。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大型运输集装箱货车及运送渣土、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四种大型货车,如需在市内三区、崂山区(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杭州支路以东)通行的,必须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处(东海西路9号,电话:66572711)办理大型车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上述区域,并要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禁止进入上述区域,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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