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视点
2014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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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蝇式”腐败
常披人情外衣

  “苍蝇式”腐败之所以难打,不在于隐蔽性强,事实上,“老虎”腐败在幕后,“苍蝇”腐败就在眼前。最重要的是,“苍蝇式”腐败与社会习俗、人情交往、民间规则交织在一起,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在民间社会,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很多地方都有举办宴席的风俗,平时,家家户户都要“随礼”,等到自家碰到事情,就到了“收获的时刻”,收到的“礼”不仅有自家过去付出的“人情”,也有更多的“喜气”和“祝福”在里面。媒体舆论曾经多次抨击这种“陋习”,并以基层农村的农民负担过重为由,大声疾呼“人情猛于虎”,希望改变这种状况,但收效甚微。各种宴席依然如故,年年如是。
  基层干部也是人,也生活在百姓中间,很难在内心和行为上“免俗”。因而,家里碰到大事小情,既然过去自家也随过不少礼,当然希望找机会“收回来”。办宴席就成为“挡不住的诱惑”。大庭广众之下,打着“人情”的名义,手中掌握权力的基层官员大办宴席,实际上却有利用权力公开敛财的嫌疑,社会观感不佳,饱受舆论诟病。
  办酒席、用公车、公款吃喝、超标办公、收礼品、送红包,这些腐败行为看似“小事”,但群众怨言多、意见大。所以,“老虎”和“苍蝇”的危害不在于职务高低,“小官”也可以“大腐”,而在于强化监督,将腐化、腐败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有必要让“苍蝇式”腐败脱去“人情”的外衣。(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刘畅)

指导农村经济改革
慎用企业理论

  在政策上允许农民占有的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而事实上会不会发生,这是两回事情。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一般的企业制度等同起来,以企业改革的理论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至少在现阶段大概是行不通的,因为农民担不起被破产、下岗的风险,社会、政府也担不起这个风险。因此,现阶段的重点应是摸清“三资”家底、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农民作为集体组织成员的财产权利。
  上述问题,可以概括为在深化农村改革中需要破解的四大难题:首先是征地制度改革,实际涉及的问题是允许在城镇中有两种所有制的土地,还是形成农地转市地后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或是两者兼有?其次是对农村的建设用地,到底是坚持“自有自用”的原则,还是允许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在农村可以拥有宅基地和房产?再次是对农户来说,农地、农房都不是拥有完整产权的财产,因此允许对农地、农房进行抵押,那么到底抵押的是什么权能需要认真研究、界定。最后是农民占有的集体经济资产股权能不能抵押、担保?允许抵押、担保后到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产生什么影响?这些都需要深入观察和研究。(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陈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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