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珍稀野生动物获刑五年零三个月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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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姜丽丽 孙浩) 山上张网诱捕苍鹰等野生动物,然后拿到网上卖。近日,栖霞首例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审在栖霞法院落锤。
  2013年秋天,曲某先后在山东省栖霞市苏家店镇的固山、马鞍山、蚕山用鸟网诱捕苍鹰五只、雕鹄两只、红隼一只,并在网上发布信息进行兜售,但案发前未交易成功。经鉴定,上述鸟类均为国家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事后,曲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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