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幼儿园咋还单收空调费
物价局称此举不合理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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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徐良) 14日,家住大学路的王女士反映,女儿所在的“小精灵幼儿园”要求缴纳120元的空调费,她认为既然交了保育教育费,幼儿园就应该提供空调服务。物价局工作人员称,幼儿园另行收取空调费的行为不合理,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
  据王女士介绍,6月1日,她在“小精灵幼儿园”为女儿交保育教育费时,被幼儿园要求缴纳了120元的空调费。1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萧何庄园会所的“小精灵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家长了解到,去年和今年他们都交了空调费,但少有家长知道此项收费是不合理的。
  记者联系到“小精灵幼儿园”。工作人员说,由于未将空调运行成本计入保育教育费中,而空调运行成本太高,他们难以负担,幼儿园确实收取了这部分费用。对于收取的空调费,除孩子转园以外,他们并不会退还。
  记者联系德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称,去年5月份德价发〔2013〕42号文对德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做了规定,另行收取空调费的行为不合理。“空调费、取暖费不是不能收,幼儿园应该将其计为成本核定到保育教育费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育教育费包括管理费、保育费、杂费、代办费,物价局不允许幼儿园在保教费以外另行收取取暖费和空调费,市民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若调查属实,幼儿园应退还这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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