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未过,男子发飙踹坏车门
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治安拘留7日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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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14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 单县男子胡某在驾照科目三考试中,因错误使用转向灯,电脑自动评判得出的成绩未及格。在补考中,胡某再次犯了同样错误,又被判为考试不及格,竟一气之下将考试车车门踹坏。目前,胡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
  12日12时许,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岳程派出所民警接到某驾校一考官报警称,一男子在驾考科目三考试后,因操作失误导致成绩不过,而将车门跺坏。
  据民警介绍,当日上午10点半钟,单县一考生胡某为最后一名科目三考生,该考生在第一次考试过程中错误使用了转向灯,电脑自动评判得出的成绩是80分,而科目三的最低及格分数是90分,判为不及格。
  按规定胡某可以进行一次补考,在第二次考试过程中,胡某依然是“应使用转向灯时未使用,并且还错误使用了转向灯”,第二次电脑给出的分数是70分,最后判为不及格。
  “当时该考生科目三未通过,并告知其扣分的地方,胡某便走了。”该驾校考官称,当日12点40分左右,其同事给他打电话说其负责的那辆考试车车门被考生胡某跺坏了,“车门给跺得凹下去一块。”
  胡某交代,他因在考试过程中,转向灯使用错误而被扣分,两次考试都未过关,心里很恼火,便走到车跟前,用脚朝考试车辆左侧前车门上跺了一脚,把车门跺得陷了一个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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