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大学生奖励21日起可以申报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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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陈之焕) 7月21日—8月15日,今年被大学录取的残疾学生可获得专科3000元、本科4000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除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外,具有青岛市户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奖励3000元。 
  符合奖励条件的残疾大学生,须由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残联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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