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招呼认错人女子被打骨折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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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魏培培 陈龙) 东港区的宋女士打招呼认错人,结果双方争执起来,对方出手将宋女士摔倒,导致宋女士髌骨骨折。东港区法院近日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9054.77元。
  2013年3月7日晚上7点,宋女士骑电动车行至日照市东港区某村时,远远看见李亮(化名)站在路边。宋女士将李亮误认成了同村村民,于是便打了个招呼。
  李亮刚从朋友家喝酒回来,见被人认错了,就随口骂了一句。听见被骂,宋女士也不甘示弱,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了肢体冲突。
  冲突过程中,宋女士被李亮摔倒在地,导致右髌骨骨折。经鉴定,宋女士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宋女士将李亮告上东港区法院。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因认错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原告受伤,侵害了原告身体健康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原告自身对纠纷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故可当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最终,东港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9054.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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