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全面启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重大决策将有“法律智囊”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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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王领娣) 日前,市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意见》中详细规定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权利义务、聘任方式和经费保障等具体内容。滨州市政府将设立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关系复杂的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对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重要合同进行审查、洽谈,参与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研究论证。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此次法律顾问的选聘将严格按照法律顾问选聘方案进行,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公示等程序,市政府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12月底前,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活动。
而根据滨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滨州市法律专家库的通知》,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开展滨州市法律专家库人选征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将从报名者中遴选若干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经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正式聘任为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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