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爆炸物”讨账被拘留20日罚款1500元
2014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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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周俊杰) 13日上午,文登男子谭某携带自制“爆炸物”前往王某讨账。王某家人报警后,谭某被民警抓获,“爆炸物”只是一罐沙子和鞭炮火药混合物。王某被拘留20日、罚款1500元。
  13日10时许,文登宋村派出所接警,报警人王某称一男子携“爆炸物”到家中威胁其母亲。民警赶往现场,将持有“爆炸物”的男子谭某抓获。谭某交代,他经营了一个沙场,王某经常去拉沙,后因琐事中断业务往来。谭某查账发现王某购沙数与他的卖沙数不符。 
  7月12日,谭某核对账目后,决定找王某讨账。为保证讨账成功,谭某找来5个易拉罐,装入少量细沙,再把鞭炮火药装入易拉罐中封口并装上引线,制作成简易“爆炸物”。13日6时许,谭某拿上自制“爆炸物”,前往宋村镇王某家中,王某不在。
  谭某让王某的母亲叫儿子回来,并故意露出自制爆炸物威胁王某的母亲。王某报警后,民警赶到,谭某正打算乘车离开。谭某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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