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学坏”辍学是拐点
2014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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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吴霞)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呈现一些特点。据天桥区法院有关人士介绍,未成年人的模仿能力很强,在农村地区,许多留守少年相互模仿,有的则是因为父母离婚无人监管,又缺乏法律知识,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而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等人对我省某少管所所做的调查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类型涉及抢劫、抢夺、强奸、伤害、盗窃、杀人等类型,以抢劫、抢夺类型居多,占45%。从未成年人的涉案年龄上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集中在16、17岁,占81.7%,平均年龄为16.23岁,并且从15岁开始已经呈现高发态势。
  李玫瑾等人的调研还发现,未成年人的个人和家庭背景对其影响很大。犯罪的未成年人初中未毕业的占56.5%,说明一半以上的未成年人都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主动辍学”的学生普遍认为“读书无用”或是“读书无望”。调研结果显示,辍学(离家出走)是儿童不良行为发展的拐点,辍学直接把未成年人从学校推向了社会。
  17岁的曹某某与其他几个玩伴都辍学,2013年的一段时间,在学校、网吧周围以借钱为由,使用搂脖子方式强制把中学生带到偏僻胡同,用拳打脚踢等方式抢劫作案5起,劫得现金343元。劫得的现金都用来上网和日常花费。最终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此外,未成年人父亲的文化程度绝大部分都在初中及初中以下,占86.5%,母亲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达到了90.9%;未成年人中为非独生子女的占61%,说明大部分未成年人生活在多子女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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